在鋼琴酒吧陪酒的Amy抱怨進行人工流產,但酒吧在她手術前還逼加班,術後還不給病假。

  

陪酒小姐難道沒人權嗎?在北市林森北路的路易鋼琴酒吧工作的陪酒小姐投訴,她進行人工流產,酒吧竟在手術前一天硬逼她加班、喝酒至深夜,且她術後併發骨盆腔炎須休養,酒吧卻不給假,要求盡速上班。對此,路易鋼琴酒吧經理說,小姐是跟經紀公司簽約的,不表意見。北市勞工局表示,勞工生病有權請病假,若僱主不給假,可向勞工局申訴。專案組

今年21歲的Amy向《蘋果》投訴,去年底發現懷孕7周,跟公司報備要做人工流產,但在術前一天,領班阿立卻要求加班至深夜,由於術前須禁食8至10小時,她因此延後手術。

另外,鋼琴酒吧還以「要做活動」為由,要求術後15天立即上班,併發骨盆腔炎的她,身體虛弱,提出醫院證明請假,阿立卻發簡訊責罵:「我聽妳在放屁!公司夾娃娃ㄉ(的)一堆!不想兔(吐)妳槽……」
Amy氣得到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報案,警員卻不幫忙。她向記者說:「我上班服侍男人那麼辛苦,還要被靠我賺錢才有飯吃的男人(指酒吧幹部)大小聲?」
記者致電路易鋼琴酒吧的經理王迺立,詢問是否不讓Amy休假,他稱:「你搞錯了,我們這裡不用小姐。」但稍後又說:「小姐是我們跟經紀公司簽約的。」之後態度強硬掛上電話。
勵馨基金會研發長王玥好認為,女人在酒店只是商品,「對酒店業者來說,小姐是搖錢樹,不上班會降低營業成果。」這就是特種行業本質,要得到應有的尊重跟對待是有困難的。
王玥好表示,陪酒工作固然薪水高,但欠缺保障,如果事先知道無勞健保,卻做了這樣的選擇,自己也要負責。

附證明就應給假

台北市勞工局第二科科長吳海燕說,無論勞工是否有投保勞保,全行業都適用《勞基法》,且按「勞工請假規則」,包括病假或事假,只要員工檢附相關證明,僱主都應核給假,勞工已提出醫師證明,若僱主不願給假,可向勞工局或撥1999北市民熱線申訴。

孕婦工作權益

★工作權益
1.僱主不得要求受僱者懷孕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得解僱
2.孕婦生產可享8周有薪產假
3.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周
★申訴調解管道
1.各縣市勞工單位
2.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3.縣市勞工法律諮詢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所以說酒店小姐在酒店上班慎選好的酒店經紀人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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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上都有馨的聯絡方式,期待妳的回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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