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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隱私
不少民眾在臉書po自拍照、風景、開箱照,有些報社還會成立粉絲團,推薦好看的新聞照片及新聞,律師陳尹章提醒,因臉書已載明公開發布照片、訊息即同意他人存取、使用,建議民眾若想和親朋好友分享近況又不希望被他人下載使用,應於發布照片時,將權限調整為非公開並註明「非經同意不得轉載」較保險。

 

po他人照恐侵肖像權

 

陳尹章認為,雖轉載他人在臉書公開的照片,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但若公開發布照片者,並非照片中的主角,則擅自將照片下載使用在其他用途,則可能侵害照片主角的肖像權,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律師郭睦萱也認為,只要將臉書照設定為公開,就形同同意他人使用,舉例來說,若《蘋果日報》臉書粉絲團受《蘋果日報》授權,在粉絲團貼報社記者所拍攝的照片,讀者若下載使用該照片,也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但陳尹章認為,若其他媒體將照片轉用於商業用途,則可能有違法疑慮。 
社群專家、帕格數碼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織田紀香認為,臉書對使用者的隱私有非常詳細的設定,若讀者擔心發布內容被公開或使用,應仔細設定。記者賴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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