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蔡岳憲,前年11月凌晨在台北市搭載一名剛下班的酒店妹,他見酒店妹喝個爛醉,竟將車開進摩鐵開房間,性侵酒店妹得逞,隔天還苦苦哀求酒店妹不要報案。蔡男挨告後,竟辯稱是酒店妹要他去摩鐵,還脫光衣服撲向他。新北地院認為蔡男犯後矢口否認且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10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計程車司機蔡岳憲(56歲)前年11月30日凌晨,在台北市敦化南路與忠孝東路口,搭載一名剛下班的酒店妹。他見酒店妹喝個爛醉,上車交代要到新北市板橋區住處後就睡著,竟色心大起,將車子開到新北市泰山區一家摩鐵,開房間性侵酒店妹得逞。酒店妹隔天近午時醒來,驚覺遭性侵,急著要走,蔡男載酒店妹離開後,還在車上苦苦哀求不要報警,不過酒店妹事後仍報警提告。

蔡男出庭時否認趁酒店妹爛醉性侵她,辯稱酒店妹上車時是清醒的,還說跟男朋友吵架不想回家,要他隨便找一家摩鐵,他因為要等酒店妹付車資,才跟著進房間,結果酒店妹進廁所後隔了很久才出來,就脫光光直接撲向他,跟他嘿咻。

蔡男還稱完事後酒店妹還向他要3000元,他付錢後酒店妹又繼續要,他便再向朋友借9000元付給酒店妹,甚至再開了張1萬元美金的本票,他辯稱是酒店妹一直討錢,他無力支付,酒店妹才提告陷害他。

不過法官勘驗事發後2人互傳的簡訊,發現蔡男所傳多為拜託酒店妹不要報警,酒店妹傳的多是「計程車之狼!」、「強暴犯!」、「我一定會讓你進牢將你的人生毀滅,就像那晚我說不要你硬是強上我,將我毀掉一樣!」等種種證據,不採信蔡男辯詞,認定他隨機犯案對社會治安危害甚大,且犯後態度惡劣,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10個月

 

 

 

貼心小語

現在外面很多酒店經紀公司在酒店現場沒有配媽咪駐店照顧自家妹妹

或者自己無力每個妹妹都照顧到

我們公司為了解決妹妹在店裡上班有危險或者遇到問題沒人可詢問

都會有駐店媽咪在場照顧妹妹,

及時妹妹喝醉酒我們通常如果時間上許可都會讓妹妹在休息室睡覺休息

等酒稍微退了,再請熟識的計程車司機安全把妹妹送到家

在一個有信譽的公司,照顧妹妹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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