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珮如╱台北報導】北市張姓男大生去年十月,上YouTube看國片電影《聽說》、《天后之戰》後,隨手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收藏,卻遭代理商飛行國際、海樂影業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士林地檢署認為張男沒違法,但尚未做出不起訴處分前,雙方卻先以兩萬元和解。辦案人員指出,類似案件全台至少上百件,已有不少人花冤枉錢賠償業者。

 

 

挨告的張男日前無奈表示,當初只是順手將YouTube上的《聽說》、《天后之戰》兩部國片,加到收藏清單,以便下次有機會可以重看一次,豈料竟因此挨告。張男說,他四處徵詢法律意見,雖自認不違法,但對方不斷要求和解,甚至揚言「既然提告了,就不會空手而回」,讓家境普通的他非常緊張。 

 

開口就討和解金

 

張男指出,對方一開始要求三萬元和解金,但他無法負擔,雙方喬到一萬元,對方還稱因他是學生才給優惠價。張男不願再跑法院耽誤課業,才各以一萬元與兩家公司和解,還簽下悔過書換取撤告,檢方因此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 
另名洪姓男子去年十月間,同樣將《相聲瓦舍》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被飛行國際控告,北檢認為,違反《著作權法》的要件包括「公開傳輸」和「重製」,洪男僅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且播放清單並非向公眾傳送,不構成公開傳輸,因此不起訴洪男,但雙方早用五千元達成和解。 
洪男昨說,他做過功課自認不違法,但對方開口就要求和解,他不想跑法院才和解,但事後回想覺得心有不甘。 

 

被告多為大學生

 

其實智財局今年一月曾在網站發文說明,除非民眾將侵權影片上傳YouTube才違法,若僅單純利用超連結,將他人上傳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目的是為觀看方便,並不違法。
辦案人員指,全台各地檢署近期至少接獲上百件類似案例,被告多半是大學生,均因擔心觸法選擇和解了事。高檢署已行文各地檢署,要求注意此類案件。士林地檢署昨表示,檢方會再深入了解,這些公司的作法是否有違法之虞。 

 

稱使用者應付費

 

飛行國際公司法務陳正剛昨表示:「這牽扯到民事問題,使用者本應付費。」海樂影業法務郭玉鳳則表示,近期已沒提告了,但對於和解金一事,她則稱:「我不需要跟你回答這個問題。」 

 

網路上傳下載電影相關刑責

 

◎未經授權擅po電影或寄給他人分享
◎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重製物,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75萬元罰金
◎上網看他人po的電影
◎僅觀看尚不構成刑責
◎下載電影居家觀賞
◎若公開播放最重可判刑3年,併科75萬元罰金;以BT下載涉公開傳輸,刑度相同
◎下載電影再燒成光碟販售
◎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貼心小語

網路上的影片正版的都有版權問題

官網分享的,只是僅供觀賞,但不要下載,這會造成侵權的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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