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今起勸導連鎖飲料店業者停用保麗龍杯,為落實源頭管理,環保署也將加速訂相關辦法,預計最快明年上路,初步規劃擬依《廢棄物清理法》二十一條,全面公告禁止保麗龍杯生產製造。飲料店業者說,全面禁用較公平,保麗龍業者則批政府斷業者生路。

 

 

 

邀製造商協調

 

環保署統計,連鎖飲料店保麗龍杯一年使用量約二億個,夜市攤商使用量則難以估算,由於保麗龍無法自然分解且回收率僅約二成多,常大量散落街頭、沙灘,嚴重影響生態。在台南市以自治條例宣布禁用、北市以勸導方式要求業者停用後,環署也擬加速訂相關辦法,從源頭管制。 
環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盛忠說,《廢清法》二十一條明訂「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公告禁用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目前全台共六業者製造生產保麗龍杯,本月將分別邀保麗龍製造商及連鎖飲料店業者開會協調,擬定相關配套後,再決定是否全面禁止製造生產,或管制禁用到何種程度。 
之前採用大量保麗龍杯的連鎖飲料店清心福全昨回應,全面禁止會比較公平,也可減少民眾反過來質疑飲料店為何不提供保麗龍杯情況,清心福全已在全台門市實施不主動提供保麗龍杯措施,盡社會責任。 
保麗龍杯製造商寬原實業說,不應只限保麗龍杯生產。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全面禁止生產,有利從源頭管制。北市市民張玉華說,為環境好,支持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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