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情婦的世界裡,26歲就算「老妹」。新北市27歲的張小姐原是富商情婦,每月包養價約80K,未料去年遭對方嫌老棄養,她四處謀職,不願低就25K月薪,下海賣淫躺著賺,昨性交易前遭警逮捕。
 
皮膚白皙、貌美的張小姐向警方供稱,23歲時結識一名富商,被對方包養,每周見面一次,並收到兩萬元零用錢,每月月收約8萬元,生活無憂,能經常買名牌,到高級餐廳消費,甚至出國旅遊。
 
但張小姐說,去年26歲時被富商嫌年紀大不再包養她,她四處求職,但無法接受25K月薪,無法適應平時生活,導致現在連房租、吃飯都有問題,才會變身兼職護士下海賣淫賺錢,每次9000元。
 
昨午2時許,張小姐準備進行性交易途中,一下車就遭警方逮捕,並在包包內搜出大批保險套,她當場坦承準備賣淫,隨即被帶回警局,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潘志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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