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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不回酒店上班就打死妳!」台北市一名酒店小姐「花花」(化名),因欠債下海陪酒,3年前她決定脫離酒國,從良要嫁給餐廳業者,但經紀人和債主不同意,恐嚇要打死她,逼得她回酒店再上班1個月,又強迫她和新婚丈夫簽4張共近29萬元的本票;台北地院今將債主蔡雲翔的5次恐嚇、強制犯行,判7月徒刑。

此外,花花被逼回鍋上班1個月期間,應分得3萬多元薪水,但經紀人張庭軒認為她與債主的前債未清,因此巧立名目說她遲到、客人不開心等理由扣款,苛扣她的薪水,只給她2000元意思意思,花花等於是做白工。張男因此也被依侵占罪,判處拘役30天。蔡男可易科罰金21萬,張男可易科3萬元。皆可上訴。

判決指出,花花向蔡男借款10萬5000元,簽了14萬元本票,當她實際還清債務後決定從良時,蔡男卻認為花花還欠他9萬7000元本金加利息,不願歸還她簽的14萬元本票,恐嚇她回酒店上班;101年6至7月間,花花被迫回鍋期間,夫妻3度被對方約到咖啡店喬債務,花花被迫簽下3張各9萬7的本票,對方才把14萬本票還她;後來丈夫也被迫簽了1張9萬7的本票。夫妻共被逼著簽下38萬8000元的本票債務。

花花不堪對方一再欺凌,報警處理,蔡男和張男惱羞成怒,打電話要求她丈夫獨自到酒店「踹共」,到場後,恐嚇他如果不交出9萬7就不放他走,還說「我們知道你家的店在哪裡,會去找麻煩」;花花丈夫說要去領錢,把僅帶的2500元全給張男,才得以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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